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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治理城区火三轮营运的建议

发表时间:2012-10-17 15:15

南充城区的火三轮无牌无照,车身简陋,客货兼营,满街乱窜,不仅给交通添乱,还有损城市形象。据有关资料记载,从2006年以来,有关部门联手对所有市区内的火三轮人力三轮车进行了10多次专项整治,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。但近一两年来,火三轮车又较多地出现在了市区街面。其收费较乱,起价从三元到五元不等,劳动强度不大,但风险较高,如果速度快,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。从事这项经营活动的既有青壮年男子,又有年龄偏大的长者和妇女。特别是近段时间电动三轮车(包括火三轮)在南充城区(包括高坪城区)载客的现象十分严重,它们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,不但给城市交通增加了新的不畅通因素,而且增加了安全隐患。其速度超过了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速度,违章掉头,逆行等违法行为随时发生,给正常参与交通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都造成了严重威胁,况且这些电动三轮车多为无牌无照或假牌照,一旦造成交通事故,如果驾驶员逃跑,受害的乘客和路人等有可能连责任人都找不到。同时,也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严重的冲击。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:火三轮车本身不具备上路从事运输的资格,无牌无照的火三轮就更不能上路从事客运,必须从严治理,决不手软!

   为了老百姓的出行安全和城市交通的更加通畅,保障出租车行业的合法经营,不使城市形象受损,特建议:
   1、禁止电动(火)三轮车在城区内营运。
   2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三轮车的目的、意义和整治行动的内容,宣传乘坐“火三轮”、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的危害,增强群众的学法、知法、守法理念,自觉抵制乘坐。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辐射效应,邀请电视台、报纸、电台、网络等新闻媒体,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曝光,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,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使整治行动形成浓厚氛围。
   3、严控违法行为集中的路段,组织专门警力投入清晨、中午、夜间等薄弱时段加强管理。要加大路面定点检查和巡查力度,使“火三轮”、无牌无证违法运营车辆不敢上路行驶。要组织巡查警力不间断在各警务区道路上流动巡视,对“火三轮”、电动三轮车进行拉网式、地毯式检查,打破地域和时间的界限,做到点线结合。要积极协调各街办、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,挖掘基层管理资源形成战斗合力,突出综合治理,联手开展对“火三轮”、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联合整治,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、畅通。要对驾驶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和违禁驶入城区道路、违法停放、违反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,一律扣留车辆,依法给予罚款处罚。
      (民建南充市委   张志明   滕昭辉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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